担心“做多错多”?海南自贸港给了干部一颗“定心丸”
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海南自贸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和重新使用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请跟着小编一起,看看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如何对《实施办法》进行解读说明。
■ 这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制度,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通过不定期发布公职人员容错纠错、澄清正名、重新使用的典型案例,向全省释放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
■ 这是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迫切需要。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制度,就是要破除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洗碗效应”,激励广大干部放下包袱、甩开膀子,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大胆创新,以更加奋发昂扬的姿态投身于自贸港建设。■ 这是推动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制度真正落地的创新探索。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制度,就是要打通这两个文件贯彻执行中的“堵点”,通过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和引导作用,督促各市县各部门动起来、做起来,推动容错纠错制度、澄清正名制度真正落地、见到实效。根据《实施办法》,省纪委监委通报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有4种类型。
■ 容错纠错类:主要是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对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依法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失误错误,没有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党的纪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没有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公职人员进行容错纠错的典型案例。
■ 澄清正名类:主要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经核查认定检举控告不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澄清正名的典型案例。
■ 诬告陷害类:主要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的诬告陷害的典型案例。
■ 重新使用类:主要是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使用条件的受处理处分干部影响期满后重新担任、进一步使用或者提拔任用为领导职务的典型案例。
省纪委监委通报发布典型案例,主要围绕“事前、事中、事后”3个环节做好工作。
■ 在典型案例通报发布之前,《实施办法》明确由省纪委监委建立典型案例库,将全省开展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受处理处分干部重新使用的典型案例统一纳入案例库。省纪委监委经过梳理研判,确定通报发布的案例后,组织人员进行案例采编,向有关方面深入了解情况,把事实证据核清楚,把纪法依据找准确,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点评。通过每月一次通报发布一期案例,形成示范效应,对全省开展此类案件纪法适用工作提供指导;让广大干部更清楚纪律的红线和法律的底线在哪里,明白哪些事情是可以容错纠错的,哪些事情是应当澄清正名的,哪些受处理处分干部是可以重新使用的,哪些错误是不可以宽容甚至要作为反面教材的。
■ 在典型案例通报发布过程中,将综合考虑受众感受和发布效果,发布的范围、方式因案而异、一案一策。根据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自贸港建设工作需要,对在改革创新、敢想敢干、先行先试中,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中,出现失误错误被容错纠错的典型案例,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考虑到当事人相关权利和切身感受,采取内部通报方式。
■ 在典型案例通报发布之后,省纪委监委将对典型案例的发布效果进行评估评价,做好跟踪问效和成果运用工作。一方面,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后,及时了解关注党员干部和当事人的反应,定期评估社会效果,不断改进通报发布工作。另一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运用好通报发布的典型案例,在规定范围内传达传阅,做到应知尽知,给担心“做多错多”干部吃上一颗“定心丸”。
答记者问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李映旭表示,容错的前提,是要科学合理界定在哪些情形下出现的“错”可以“容”,保证容错纠错工作的正确方向。我省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在非主观因素、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前提下,将创一流营商环境、制度集成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提高行政效能、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促进重大政策和项目落地等方面出现的失误错误都纳入了容错情形,释放了保护改革者、支持担当者的强烈信号,树立了敢闯者敢用、有为者有位的鲜明导向,必将激励广大干部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凝聚起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强大动力。
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省监委委员周建成表示,经过这一年多的实践探索,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落实容错纠错的具体要求,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最大限度地宽容干部在履职尽责中的失误错误,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实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有机统一,不断释放监督执纪执法的正能量。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李映旭表示,做好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的重新安排使用工作,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在有关政策法规框架内,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具体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分类施策、合理安排。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知错能改的同志,党组织会拉一把、给舞台,激励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改进工作、建功立业。
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省监委委员周建成表示,容错纠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在领导指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和受处分处理干部重新使用工作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制度实施办法要求,认真收集、严格筛选本地区本部门的典型案例,并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报送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通过上下联动、统筹协作,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推动这项好制度落到实处,切实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治生态,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想善干有为的干部队伍。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韩佳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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